2023年7月27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法理情并用,促使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成功执结,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7月份,董某绿皮自卸车给余某承揽的位于渑池县陈村乡某厂复耕运土工程拉土施工,后经结算,余某应支付董某劳务费10600元,由于余某当时资金紧张,于2023年4月20日给董某出具欠条一份,并承诺10600元于2023年4月24日还清,结果余某没有诚信,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微信转给董某2600元,剩余8000元经董某多次催要,余某一再推诿,至今分文未付。现董某将余某诉至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渑池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余某支付原告董某劳务费8000元,于2023年7月15日前付清。调解书生效后,余某未按调解书履行确定的义务,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将执行通知书送达被执行人余某,同时,依法通过财产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中,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余某,向其释法明理,并强调拖欠劳务费对他自己的诚信会造成很大影响,详细阐明拒不履行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经过释法说理,被执行人于7月27日向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8000元,法院当场将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董某的妻子,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