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法官!离婚八年,他从没支付过抚养费,你们只用了10天时间就替孩子要到了抚养费,这笔钱正好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依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黎某与袁某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二人离婚,婚生女跟随母亲黎某生活,父亲袁某每月承担抚养费300元。离婚后,袁某一直未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母女俩的生活也日渐困难,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详细了解了案情,发现袁某在2015年调解离婚后从未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且孩子现在正值成长的关键时期,父爱的缺失本就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经济上的困难更是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影响。执行法官立即采取措施,查询袁某财产状况,并冻结了袁某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随后与袁某联系,得知袁某目前经济尚不宽裕,加之觉得孩子长期随母亲生活,与自己日渐生疏,所以不想支付抚养费。了解到袁某的想法后,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其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不要因为抚养费的问题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及时履行抚养义务也是维系亲情的重要手段。
听了执行法官的话,袁某也意识到了自己思想上的错误,主动将黎某申请的全部抚养费一次性履行到位,并承诺以后会按月支付,不再拖欠。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以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免除。夫妻间的感情纠纷,不管原因如何,过错在谁,都不能将未成年子女弃之不理。作为父母不抚养子女、不履行监护职责,不仅会遭受道德的谴责,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追索抚养费的案件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法律从来不是摆设,更不是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