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为更好地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形成强大的执行声势以及震慑力,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主要针对一批涉民生、矛盾突出、规避执行情节严重的执行案件。
行动从早上8点30分一直持续到夜间,通过将被执行人约谈至法院、上门执行等形式,集中震慑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所负义务。
据了解,当天,上海宝山法院集中执行行动共执行完毕各类案件9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对10名拒绝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处以罚款2万余元,对11名态度恶劣、拒绝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其中1名被执行人在宣布拘留措施后当场付清拖欠款项。
集中宣布拘留体现强制力
“我只能做到这个地步,其他的我付不了……”被执行人某健康咨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说道。
“我想再和申请人谈一谈。”
“法官,能不能再给一次机会?”
……
当天上午9点开始,类似这样的对话在上海宝山法院的五个执行接待室此起彼伏。
杨女士与某健康咨询公司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经上海宝山法院判决需支付拖欠工资共计10万余元。因义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杨女士向上海宝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经查,未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虽于去年歇业,但其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王某在他处仍在继续经营。
执行法官电话联系王某,要求其到庭说明情况。王某多次表示“就是有钱,也不支付”“要不把我抓起来,我也不履行”等。
当天上午,鉴于王某仍不履行付款义务,在申请人的申请和见证下,王某被戴上手铐。
上午10点,执行局二科副科长祝文龙对五名被约谈至法院后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统一宣布司法拘留。
现场“观摩”执行行动“以儆效尤”
同时,上海宝山法院还传唤了一部分近期进入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到场。
张某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拖欠租金1.3万余元。得知当天的执行行动后,觉得自身如果不及时履行义务、将承担法律责任的他,一大早就带着现金来到了法院。在法院执行干警的引导下,主动来到缴款窗口履行付款义务。
某建筑公司在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因欠付工程押金6万余元,被法院强制执行。
该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陈某第一次被约谈至法院。起初,陈某还抱着对执行能拖就拖的态度,只同意履行部分。但在观摩统一宣布集中拘留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在法院的见证下,陈某代表建筑公司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还款方案。此外,为了保证按照约定方案还款,陈某还以个人名下财产为该案提供担保。
在声势浩大的强制执行威慑力下,所有被传唤到法院的初次进入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均当场履行付款义务或顺利达成还款方案,起到了强有力的警示和督促执行的作用。
远程指挥灵活处置体现善意文明
程先生等10人是一餐饮店的员工,因该餐饮店拖欠工资,经劳动仲裁,餐饮店需支付程先生等10人工资共计5万余元。仲裁作出后,因餐饮店未能履行付款义务,程先生等10人向上海宝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张女士曾多次与承办人联系,称尽快履行义务;但过了一段时间后,仍迟迟未能履行;后表示无能力履行义务,后来声称其人已经在东北。
当天上午,执行法官带领法警等前往餐饮店处上门强制执行,虽然张女士确实不在现场,但是其父母在附近开了一家冻品店。执行法官一行转赴其父母处。
现场,从张女士的父亲,也是冻品店的老板那里,执行法官了解到其父亲张先生也是上述餐饮店的实际经营者之一,近几年确实因客观原因,加重了餐饮生意经营不善的情况,并表示并非恶意不履行支付工资的法律义务。
考虑到情况的特殊性,执行法官经现场与执行局负责人等视频连线后,通过与到场工人代表和工人们的代理律师协商,促成双方达成了由张女士父亲代张女士履行的还款和解方案。
“我们每年都会不定期多次进行集中执行行动,特别是对涉民生类执行案件的集中执行。从以往集中执行行动效果来看,由于集中执行声势浩大,被执行人迫于这种高压,往往会更加积极地履行法律义务,有利于更好地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我们的集中执行行动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与外出执行干警连线方式,以便随时可以根据现场变化做出新的执行指令,便于应对现场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情况,这是智慧执行的一种体现,反映了我们执行工作的数字赋能。今后,我们会继续坚持用好集中执行行动和智慧执行,使之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提升法院的执行工作水平和成效。”上海宝山法院执行局局长毛晓青说道。
代表点评
王家道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吴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是提升群众满意度、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抓手。
本次上海宝山法院的集中执行行动,有助于通过这种强制执行力兑换成申请人的“真金白银”,是公正的应有之义。同时,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既能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展现智慧执行措施,也能兼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确保执行措施的适度性和合理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希望法院能够继续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加大执行力度和深度,善用数字执行、智慧执行等手段,持续推进执行工作不断走深走实,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