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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头雁引领 院长开庭审案——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雪峰公开开庭审理故意杀人案件

发布时间:2023-11-01 16:21:57



11月1日,二级高级法官、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雪峰主审并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仲昭祥出庭支持公诉,30余人观摩庭审。


庭前,合议庭认真审阅卷宗材料,严格审查证据,就相关事实建议补充侦查,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明确庭审调查重点,制定庭审预案,为确保法庭集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审判长围绕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求进行了法庭调查,对全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引导控辩双方围绕焦点问题展开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活动严谨、规范、流畅、高效。庭审结束后,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双方矛盾,法庭依法组织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本案将择期宣判。



2023年以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最高法院张军院长“院庭长办案,要优先选择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相关工作要求,全市法院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有效助推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稳步提升。


来源: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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