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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说诉源治理 |王桂杰:高效便民化纠纷 善意能动保权益

发布时间:2023-11-09 10:50:31


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

按照“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总思路

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

诉源治理新格局

让大量矛盾纠纷

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

持续推进平安双鸭山建设向纵深发展

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让我们看看双鸭山基层法院院长

Ta眼中的诉源治理


尖山区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王桂杰


尖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政治为统领,推进法院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发展,做深做实能动司法,抓牢抓细“诉源治理”,倾力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贯穿工作全过程,坚持把群众的难事当作家事来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


尖山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加大矛盾纠纷诉前调处力度,成立了诉前调解委员会、诉源治理工作站和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室。开通了“诉前直通站”,实行零收费、高效率、可执行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挂牌运行了“四室”,即退休法官工作室、诉前调解室、法律咨询室、心理疏导室,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前端化解服务。同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集成各类基层解纷资源,创新推进“法院+N”大联动多元解纷新模式。全面对接基层治理组织,实现“一社一法官”“一村一法官”全覆盖,与辖区内34个社区、13个村屯完成对接挂牌,织密诉源治理之网,让群众得到快捷、经济、便利的司法服务。成立了双鸭山市非诉纠纷解决中心行政纠纷调解法院分中心,实行“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司法确认”模式,发出双鸭山市首份行政诉前调解书,以个案为引导,实现调解一件、化解一批、规范一片的效果。


全力打造“双一”工程


重视“程序空转”专项治理,加大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力度。坚持一个程序解纠纷。全程调解促人和。将用最少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的理念贯穿案件始终,坚持庭前、庭中和庭后的调解工作,使矛盾纠纷用最少的程序解决在前端,减少衍生案件。判后答疑解心结。有针对性的进行释法答疑,使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有正确的认知和评价,能够理性分析是否上诉,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坚持一趟不跑惠民生。多元庭审满足人民需求。针对涉及民生、邻里纠纷、特殊群体的案件,通过法官下基层、让群众少跑腿、网络多跑路的方式,以多元化庭审方式满足不同类型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换位思考传递司法温度。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和情怀,优化司法服务,充分发挥法官审判智慧,用百姓最朴素的认知去理解案件,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持续抓好“执源治理”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挂牌成立“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进一步从源头破题,强力推动执源治理工作。创新一个机制,加大执源治理。出台《关于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执源治理贯穿立审调各环节,推进执行精准立案,组建了“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的联动团队,全员参与、主动作为,以明确指引确保执前和解不走样,多元化解和实质化解,切实为执行“减负”。完善一个体系,强化审执衔接。完善立审执全流程服务体系,从根源治理、减少执行案件数量。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把握裁判事项的可执行性,在送达裁判文书时向义务人送达《逾期履行义务风险告知书》,并向服务站移送生效法律文书及当事人基本情况。搭建一个平台,凝聚优势合力。服务站坚持从被动执行转为主动出击,从单一的执行行为转为多元解纷机制,引导督促当事人树立“自觉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理念,推动“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向涉及47件案件的50位权利人提供服务,自动履行到位金额86.72万元,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来源: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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