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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尖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7 16:37:5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6月2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尖山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尖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改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意识。我院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确实肩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各司其责,形成班子合力,坚持“一把手”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组织推进,各分管领导抓具体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压实落靠。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明确巡察整改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台账要求,逐条梳理剖析问题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坚持长效机制,做好“后半篇”文章。院党组提出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整章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新时代尖山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同推进全院一体化、规范化管理统筹结合起来。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

目前,对照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62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要求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制定《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干警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及时将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会议情况纳入党组会议议程,并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依法治国等重要内容长期坚持学习。二是长效化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每年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按要求开展各类学习研讨,丰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三是建立会议出勤和请假制度,对学习会议中干警的参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会议通报,每季度对干警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学习笔记跟进不及时的干警进行通报。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调整、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二是实行专人负责,每年定期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三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由专人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上报各项政法领域工作会议及作风整顿、能力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3.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一是召开会议学习省市区关于政法领域重点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按照“四个体系”要求督办推进。二是根据《2023年全市法院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质效意识,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相关考核评价、督导问责措施;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总结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各项指标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三是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对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工作专班数据指标进行分析对比,研究弱项指标提升举措,查找自身存在不足,不断强短板补弱项。

4.不断规范司法程序。一是严格执行诉前财产保全制度,开通诉前财产保全窗口,由专人负责财产保全材料审核及立案,加强对负责诉前财产保全工作人员培训。二是严格落实《民事诉讼法》中公开开庭审理相关制度,每季度定期抽查卷宗,对抽查结果予以通报。三是定期开展专题讲座,提高法官业务能力,对发回重审案件均提请四类案件监督机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四是严格落实《民事诉讼法》中合议庭成员告知及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相关规定。五是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落实《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六是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和《龙法之治》关于扣除和延长审限规则的标准进行审批。七是严格落实《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送达制度。

5.持续提升司法效能。一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小秘书”作用,及时回复、处理当事人问题。加大执源治理力度,成立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开展“雷霆2023”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全面打造执行工作品牌。二是加强对刑事审判适用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准确理解把握适用证据;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案件职能作用,加强类案检索,提升案件质效。三是强化诉源治理,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成立尖山区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时代新城社区诉源治理工作站、诉前直通站、家事调解室、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等,在兴化社区创建“无讼社区”。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向其宣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发出庭建议书。五是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定期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加强对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规范手册的学习。

6.树牢司法为民服务宗旨。一是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二是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开展窗口业务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加强对于司法救助款发放监督,定期开展司法救助案件业务培训。四是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定期对案款返还情况进行监控,及时督促并进行通报。

7.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扎实开展“三航行动再出发”,统筹抓好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工作专班,制定《尖山区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推进企业破产公益咨询与矛盾前端化解机制》。二是持续开展万名干警走访万家企业”和“百名干警服务100+企业”活动,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手册,针对涉案企业遇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制发司法建议,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8.强化保密工作意识。一是制定保密文件传阅制度,设立专人负责涉密文件传阅、复印等工作,定期对机要阅文室进行维护,确保涉密机器正常运转。二是严格落实《尖山区人民法院涉密人员管理规定》,定期开展涉密人员保密工作培训,要求新入职及离岗干警签署保密承诺书。

(二)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9.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照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做到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从严治党工作;持续巩固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题研究未落实到位的43项从严管党治警措施,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台账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推进落实,实行销号办结。

10.不断强化“一把手”责任。一是加强对下监督管理,每半年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并将对下监督情况纳入年底述职述廉报告;二是持续做好任职谈话工作,确保重要岗位重要人员的思想、行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1.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一是完善班子成员分工,将“一岗双责”纳入分工;严格按照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尽责。二是加强对干警教育管理监督,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警,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制定《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就本院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警示全院干警,达到以案促改的效果。

12.筑牢全院廉政防线。一是加强对《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的学习贯彻,充分发挥“四种形态”作用。二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进行谋划,不断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学习贯彻,加强廉政文化的宣传。

13.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能力。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派员参加法院班子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加强对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二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协作,做到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每半年与法院党组成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对审判业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14.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尖山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建立评查机制,加大四类案件监督,形成常态监管机制,及时对存在问题的法官进行约谈。

15.坚决改进工作作风。一是严格执行《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对考勤异常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将干警考勤和请假情况,作为绩效考评“从严管理”考评的主要依据,与“评先选优”挂钩。二是规范诉讼服务行为,加强工作人员能力培训,通过开展诉讼服务之星专项活动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制发诉前指引手册,提升诉前指引工作,做好判后释法答疑工作。

16.不断提高干警履职尽责能力。一是提高文书质量,学习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规范手册,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裁判文书评查,坚持正向引领、负面警示。二是提质增效晋位争先,细化审判人员正、负面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将审判权责清单嵌入日常办案和考核,认真落实院庭长“阅核”“列席合议庭”制度。三是深化审判领域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提质增效+破解难题”作用,提高案件质效。

(三)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持续带队建促审判

17.夯实党建工作基层。一是统筹抓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党建联系点制度,制定《尖山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计划》,按要求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下级党组织工作汇报。二是健全完善党建制度,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党建工作报告制度》等,进一步细化党组织工作职责。

18.严格履行党组会议制度。一是制定《尖山区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好重大事项督办落实。二是设立专人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学习贯彻《党组议事规则》,按照议事规则召开会议,严格会议程序。

19.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深入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并做好后续的督办和落实。二是高标准开展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避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建议。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学习研讨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各类研讨材料质量。

20.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贤任能。一是优化队伍结构管理,对全体干警进行政治、业务、作风、履职能力方面进行评估调整,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二是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法官职务单独序列》,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深化对干部日常的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为法院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三是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21.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一是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建立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制定年轻干部培养计划。二是鼓励、支持年轻干部备战司法考试,将潜在的资源练就成合格的审判骨干。大力发扬以老带新的“传帮带”精神,更好提升青年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完善“留才”措施,建立院领导与法官谈话制度,加强与法官感情交流。为人才提供实践锻炼机会以及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公平晋升机会。加强对法院和法官的正面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重法官、关心法官、支持法官和爱护法官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发挥巡察整改“利剑”作用

22.常态化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时间表》,严格按程序推进集中整改期内和集中整改期后期的工作;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及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在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时,及时做好巡察整改交接。三是建立巡察整改问题长效机制,对“学习心得抄袭”“办案质量不高”“案件执行不到位”等反复性出现的问题整章建制。

三、立足长效长治,巩固整改成果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长期性整改落实任务仍十分艰巨,尖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切实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移、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软,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坚持常抓不懈、积极推进,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二)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将巡察整改与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与深化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相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建章立制,形成相互衔接、互相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落实到改进队伍作风、推进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

(三)切实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手段和途径,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严格规范财务管理、采购招标、津补贴发放等工作,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对群众反映的司法作风、审判质效等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69-6136086;邮编:155100;电子邮箱:jsqfybgs@163.com。

 

 

中共尖山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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