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人民法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27 08:58: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后,于2015年2月27日起正式实施。2023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八周年,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常态化开展反恐怖主义斗争。12月27日,尖山区人民法院干警到松江国际购物大厦、银行等地开展宣传活动,发放相关宣传单,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知晓度,鼓励企业和人民群众投身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活动中来。
同时,在尖山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板并发放宣传单,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知识,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30余人次。在线下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进行线上宣传,不断提高宣传的覆盖面,提升社会参与度。
下一步,尖山区人民法院将更好地把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为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的持久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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