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案件也不是一判了之,要想实质性地化解纠纷,就应当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角度思考。尖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意识,运用“多一点”审执工作机制,在审判阶段坚持“多调一次”,成功化解多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023年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69.23%,致力于以司法实践助力平安、和谐尖山。
尖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梳理,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和心理状态进行分析,突出调解技巧和方法,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循循善诱说明事理,换位思考讲明情理,着力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化解彼此对立情绪,释明法律后果,寻找着双方都能接受的最优解,促使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化解双方矛盾。
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当场履行完毕,不仅意味着双方之间互相原谅,握手言和,更有能让被告人宣告缓刑的可能,避免了结下恶仇的同时,还有效避免了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判决不是目的,我们更希望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在调解时说道。
一直以来,尖山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着“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能动履职,坚持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把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矛盾化解与维护合法权益的高度统一。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因案施策,量体裁衣,最大努力推动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和履行兑现工作,从根本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