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探索金融领域纠纷诉前化解机制。近日,尖山区人民法院通过“龙法和”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成功诉前调解了四起某银行与苗某、索某、徐某、吴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
苗某等四人与某银行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550000元,四人的借款金额虽然不同,但是还款情况却“如出一辙”,均是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截至2024年3月30日,四人累计未还款本金共计370366.69元,某银行与四人经多次沟通、催要均未果。某银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便通过“龙法和”小程序将矛盾纠纷提交至尖山区人民法院。
我院收到案件材料后,发现四起案件涉案金额虽不尽相同,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能够在诉前得以化解,既为双方当事人节约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促进义务人自动履行还款义务。于是,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开始了诉前调解工作。开始的调解并不顺利,因拖欠时间长、产生的利息较高,四名借款人均出现抵触情绪。
调解员意识到应当转变调解“策略”,随即采取四个案件共同讲“法”,每个案件分别讲“理”的调解措施,促成四名被申请人均与某银行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四起案件分别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于同一日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至此,该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得到了高效化解。某银行为法院的工作效率点赞,四名被申请人均为调解员及法官的为民服务意识鼓掌。
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涉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及区域营商环境的优化,尖山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矛盾纠纷特点、不断探索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