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纪律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5月16日,尖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黑龙江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企服务“十不准”》,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卢秉臣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海波领学《黑龙江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企服务“十不准”》,就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十要”和负面清单“十不得”进行了解读。《黑龙江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企服务“十不准”》为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把握好公私界限、处理好亲清关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着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效率最高的法治环境、守信践诺的诚信环境、便捷智能的服务环境,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构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要熟练掌握此次学习的具体内容,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守政商交往行为规范,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转化为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和力量。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宣传引导,全力以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