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被称为最贴近人民群众的司法机关,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司法工作中“基层的基层”“基础的基础”。近年来,尖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原则,持续完善法庭建设,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和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力争让“小法庭”展现“大作为”,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尖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桂杰
坚持以党的领导为引领 筑牢政治忠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人民法庭的工作,就是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用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强国、龙江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做到学有质量、学出实效。不断擦亮“结对共联 司法为民”招牌,将司法职能党小组建在基层人民法庭上,充分结合基层法庭特点,开展观看红色影片、缅怀革命先烈等党日活动,将党小组建设与审判团队建设、案件研讨会相结合,把党的管理延伸到工作末端、审判一线。
坚持以服务前沿为阵地 提升服务质量
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设立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填补自裁判文书生效到申请执行期间的程序空白,打通胜诉权益兑现快速通道。自成立以来,督促当事人履行到位金额60余万元。坚持将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作为破产审判工作总体思路,深化执破融合理念,搭建执行和破产对接平台,实现执行和破产人员的融合,提升执转破工作便利度,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为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水平司法保障。
坚持以多元解纷为合力 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持续深化“双一工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远程立案、网上办案、在线调解等便捷诉讼服务,切实做到让网络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通过网上庭审的次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8.17%;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和判后答疑工作让当事人能对裁判结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力争一次程序就查明案件事实、实现定纷止争,2024年法庭调解率提升30.71%。始终树立“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落实落细“一村(社区)一法官”“龙法和”任务部署,与所在辖区内8个社区完成对接挂牌,通过制作公示板、公开法官联系方式和法院二维码等,融入网格体系,实现信息共享、纠纷共治。运行调解前置程序,强化诉前辅导机制,严格落实《尖山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指引》要求,设立特色窗口“诉前直通站”,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解决纠纷,让人民群众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法庭新收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36.4%。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尖山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积极延伸工作职能,夯实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新需求,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新面貌、新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