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配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民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7月10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与双鸭山市司法局共同搭建“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在立案大厅设立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骆忠波,尖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凯出席仪式。双方就如何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深度衔接配合进行了交流探讨,明确了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运行流程及组织领导协作机制。
会议指出,一是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对于法定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应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引导其按照法定程序化解行政争议;对于可以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先行申请行政复议,经当事人同意后导入行政复议程序;当事人坚持起诉的,将导入行政诉讼程序。二是将调解引入行政争议化解全过程。行政复议机构积极发挥协调作用,积极搭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沟通桥梁,本着合法、自愿原则,在案前、案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着力促进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三是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联动衔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举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同堂培训,加大联合调研、联合培训力度,实现“同堂共学”“同题共解”,促进行政审判、行政复议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尖山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入驻为契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行政审判的司法最终裁判作用,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共同促进诉源治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