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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关于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09:28:42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双鸭山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
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2.严禁借“两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
3.严禁违规收送“天价月饼”、蟹卡蟹券、高档烟酒茶、名贵特产、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节礼;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5.严禁违规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
7.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8.严禁值班值守期间擅自脱岗、空岗、漏岗、顶岗。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一线进行明察暗访,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新成效。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电话举报:0469-12388

网站举报: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shuangyashan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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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双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鸭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来源:双鸭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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