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夫鑫同志一行到尖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座谈会,重点围绕提升审执工作质效,分析研判当前审判管理工作的形势任务和问题困难,听取意见建议。
会上,在听取各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汇报后,于夫鑫对尖山区人民法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提升审判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出具体要求。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夫鑫
于夫鑫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跟时代需求,更新审判理念,切实以新的理念统领、指导、促进各项工作现代化;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将党建与审执工作深度融合,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成因,逐一击破。以高质量党建赋能司法为民、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引领推动尖山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将“如我在诉”理念落到实处,切勿机械断案,要在每个案件的办理中多一些感同身受和换位思考,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让有理的当事人胜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尖山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孙俐兴对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夫鑫同志一行到尖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座谈表示感谢,并表示将扎实推进此次会议精神的成果转化,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聚集合力,助推尖山法院审执质效全面提升。一是要以“如我在诉”之心践行“司法为民”之责,精准把握当事人的实质诉求,既要“求精度”,更要有“温度”,不断寻求争议化解的“最优解”;二是要加快审判理念的转变,从重“结案”转到同时更重“解纷”,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理解的思维、易接受的方式来解释法律、化解纠纷,以最高的效率、最低的成本,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有最大的获得感;三是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管理作用,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能,完善案件评查、责任追究机制、容错机制,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