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节日起源
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是联合国确立的纪念日,也被称作“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起源于1960年11月25日,1981年7月,第一届拉丁美洲女权主义大会宣布把11月25日作为反暴力日。1999年11月3日,联合国大会将每年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普法宣传
11月25日,尖山区人民法院与区妇联携手合作,走上街头,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共同为反对家庭暴力、守护女性权益发声。让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家事审判既有“温度”,也有“力度”,对家庭暴力行为勇敢说不。
活动伊始,法院与妇联的工作人员们将一份份宣传单递到过往行人手中,并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告知大家遭遇家庭暴力时,该如何第一时间保护自己、收集证据,以及后续起诉维权的具体流程等,让法律成为妇女坚实的后盾。一位退伍军人更是停下来认真学习,表示以后会为保护女性权益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区妇联主席云丽艳同志从女性心理关怀以及社会支持体系的角度出发,鼓励女性在遭遇暴力时不要害怕、不要沉默,要勇敢地站出来表达自己的遭遇,妇联会时刻是大家坚强的依靠,会协调各方资源帮助大家走出困境,重归正常生活。
案例分享
尖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一起刘某诉张某离婚纠纷案件,经初步审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对刘某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条件,本院及时对刘某进行释明,刘某向本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本院于次日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张某对刘某进行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如张某违反上述禁令,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示
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尖山区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公正司法的理念,对涉及妇女暴力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同时,更加注重涉案妇女暴力案件的跟踪回访机制,关注案件后续情况及受害者的生活状态,为她们持续提供法律帮助。真正让法律成为保障女性远离暴力、安心生活的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