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尖山区人民法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尖山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通报2024年1月至11月尖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国峰主持,行政审判庭庭长刘赫通报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2023年,尖山区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6件(含旧存17件),审结126件。2024年1月-11月,尖山区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9件(含旧存案件10件),一审新收诉讼案件同比下降30.70%。
尖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亮点:着力健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大矛盾纠纷诉前调处力度,推进“法院+N”大联动多元解纷新模式。2023年,我院诉前协调化解成功案件25件,并发出我省首份行政诉前调解书。2024年1月—11月诉前化解案件40件;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强化实质解纷意识,重视调解、和解、撤诉工作。鼓励行政机关自行纠错,与行政机关协力做好群众工作,获得群众的谅解,推动行政机关能调则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诉中协调化解行政争议12件,其中行政机关自我纠错5件。
2023年,我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区域内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明显增强,应诉水平不断提升,在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案件应诉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针对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行政机关应增强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应诉水平,加强府院联动,促进良性互动。现就进一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以下建议:1.规范执法程序,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认识,加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注重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音像记录。严格落实听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集体讨论等程序,以程序正当保障实体正确。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考核体系,对执法“超期”现象零容忍。2.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确保“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积极回应法庭调查及当事人的质疑,并就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发表意见。探索建立“庭前提醒+庭后监督”的工作模式,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3.构建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完善双向衔接机制,通过双鸭山市司法局与尖山区人民法院设立的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建立“复议+诉讼”全流程对接系统,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府院联动,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优势,畅通政府部门参与实质化解的渠道和激励机制,共同打造府院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解新格局,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行政纠纷化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