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生动实践,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启动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库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审判具有示范价值的参考案例。2024年2月27日,案例库正式上线并面向社会开放。目前,人民法院案例库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和案由实现全覆盖,成为法官裁判重要参考、各界学法用法查阅平台,推进审判质量持续向好。
案例是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由尖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俐兴撰写的《何某永故意伤害宣告无罪案》(入库编号2025-04-1-179-001)经过层层审核,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截至目前,双鸭山两级法院共有4件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立足具体案例,通过释法说理,阐释了一起双方肢体冲突停止后一方持械报复情形下的正当防卫的认定,彰显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观念。
双鸭山法院将进一步推进法答网、案例库建设使用,切实强化案例意识,养成办理案件前进行检索的意识和习惯,把“案件办理”和“总结案例”融为一体,以库网融合赋能司法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