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执行局干警通过精准执行举措,将一起拖延已久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画上句号。被执行人庄某拖欠的执行标的款全额到位,同时覆盖其即将到期的借款债务,实现债权的实质性清偿,直接降低后续执行案件立案率,大幅提高执行款项到位率,实现司法资源高效利用与矛盾实质化解。
“无财产”表象迷局 资金流水现端倪
庄某因借款合同纠纷拖欠刘某21.2万元,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约定分期给付欠款。然而,调解文书生效后,庄某却一直未履行清偿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王子兮依法责令庄某报告财产,庄某却以“无车无房、身患疾病”为由消极应对,通过双鸭山市社会保障中心、不动产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调查核实,庄某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但是执行干警经过进一步梳理发现,作为多起案件被执行人的庄某长期从商,具备履行能力。二次询问中,法官从其手机微信支付流水中查获近半年大额资金往来记录,随即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一举打破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谎言。
以物抵债纾困局 一子落而全盘活
面对调查结果,庄某从最初的抗拒转为畏惧,却仍以“养病”为由拖延还款。王子兮向庄某严肃阐释拒执行为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其拒执将对个人征信产生严重影响。在法律威严与执行压力下,庄某做通他人工作帮其履行了债务,并将未到期的8.2万元同时履行完毕。该案不仅将案款全部清偿完毕,维护了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权威,节约了司法资源,从根本上降低了执行案件收案数,更是为当事人节约了即将到期的执行案款的申请执行诉讼费用。
执行,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雷霆手段”,也是纾解民忧的“春风化雨”。尖山区人民法院继续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深化“四化四解四到位”,全力破解执行难题,让每一份胜诉权益都落地生根,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