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保障其权益的实现。至于被冻结的存款,其交付过程将在执行程序中通过扣划等手段得以完成。但执行程序常导致债权人权益实现周期拉长,债务人履约成本增加。
尖山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根据254号指导性案例的指引,首次通过执行立案前采取保全扣划措施,即“执前扣划”的方式,快速实现权利人的胜诉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实现共赢的成功之道。
纠纷“迷雾”待散 “执前扣划”助力
原告赵某与被告刘某因房屋买卖纠纷诉至尖山区人民法院,诉讼中,法院依赵某申请冻结刘某银行账户资金29.5万元。案件判决生效后,刘某同意以被冻结款项支付28万元本金及利息,但坚持“先解冻再付款”;而赵某则担忧解冻后资金转移,要求“先付款再解冻”,双方陷入互信困境。
关键时刻,尖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官打破常规思维,经审查,不存在个别清偿等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风险,依据民事案号作出扣划裁定,执行局迅速响应,向银行发出《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快速将案款划拨至法院账户,并及时解除对刘某的财产保全措施,这一系列操作,在判决生效后,未进入执行程序前就预先完成扣划,确保了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
审执联动创新,构建高效协同机制
尖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审判与执行工作的紧密衔接,形成了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在本次案件处理中,通过审执联动的方式,打破了以往审判与执行环节的壁垒。审判法官与执行局密切配合,从作出扣划裁定到成功划拨案款,整个过程高效流畅,避免了传统执行程序中可能出现的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
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有效避免了执行难的问题,还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以往类似案件,从判决生效到进入执行程序,再到最终实现权益,往往需要较长时间,不仅增加了债权人的权益实现周期,也提高了债务人的履约成本。而此次“执前扣划”让权利人在更短时间内拿到应得的款项,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完善制度流程,深化立审执一体化改革
尖山区人民法院以此次案件为契机,积极探索执前保全扣划工作流程,制定了详细的执前保全扣划工作制度及流程图。这一制度明确了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帮助相关人员清晰了解工作流程,确保制度能够规范运行。
今后,尖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立审执一体化改革,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公平正义更快抵达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