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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前列 | 双心调解室】银发映初心 · 调解暖民心——调解员巧解物业纠纷共筑和谐社区

发布时间:2025-07-04 10:46:51



开栏语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壮阔征程中,基层社会治理是夯实根基的关键一环。调解工作作为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那些在法院默默工作的调解员,以“银发”为勋章,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镌刻在岁月里,用法律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搭建起矛盾化解的桥梁,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银发映初心,调解暖民心”不仅是司法为民的坚定承诺,更是新时代法治工作者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我院开通“双心调解室”专栏,聚焦他们的调解故事,展现司法智慧如何在基层落地生根,法治温度怎样浸润百姓心田,广泛凝聚多元解纷力量,不断提升解纷质效,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调解员:李景华


擅长调解领域: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

个人简介:李景华于1992年到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为三级高级法官。先后担任民庭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审监庭副庭长等职务。擅长处理各类民事纠纷,专业能力较强,审判调解经验丰富,受到各方当事人好评。


物业服务作为社区生活的重要保障,在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等层面具有多维价值,是社会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基层力量。近日,调解员李景华成功化解了一起棘手的物业纠纷,有效缓和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为构建和谐社区环境贡献力量。


基本案情


冯某为尖山区某小区住宅的业主,某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自2022年11月起,冯某以物业服务未达到合同标准、垃圾清运不及时、小区单元门损坏长期不维修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拖欠物业费1016元,声控灯费58元,共计1074元。经物业服务公司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冯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调解过程


案件进入先行调解程序后,调解员李景华迅速展开行动。先通过电话耐心倾听冯某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冯某直接表达出了心中不满:“物业服务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公共设施维修拖拖拉拉,这些问题一直没得到妥善解决,我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调解员李景华意识到,问题根源并非单方面,只有双方相互理解、相互让步,才有可能化解矛盾。经过调解员多次电话耐心劝导,双方终于同意接受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分别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调解员明确指出业主拖欠物业费属于违约行为,但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同样需要整改,这样才能赢得业主信任,物业费收缴难题自然会迎刃而解。

经过积极沟通,冯某认识到拒绝缴纳物业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物业公司也意识到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自身的服务水平需要改善,并答应后续将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用户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申请人冯某于2025年5月22日前给付申请人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物业费、声控灯费共计600元,双方于2025年5月22日实际履行完毕。

2025年上半年,尖山区人民法院共通过先行调解成功实质性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59件,涉案标的28万余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8405元,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便民。


案例评析


在这起物业纠纷调解中,调解员李景华凭借出色的沟通能力与协调智慧,深入了解双方诉求与矛盾根源。对业主,她以共情的态度赢得信任,引导业主理性看待物业费缴纳问题;对物业公司,她从实际运营和长远发展角度出发,说服其重视服务质量提升。通过搭建沟通桥梁,促使双方换位思考,打破对立局面,实现了物业服务改善与物业费收缴的良性循环。这种调解方式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有效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同时也为处理类似物业纠纷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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