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尖山区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8 09:30: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双鸭山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之规定,尖山区司法局会同尖山区人民法院、尖山区公安局,通过名额确定、发布公告、个人申请及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意见、确定人选七个环节,经尖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马宏等36位同志为拟任命人选,现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 宏、王晓春、王颖洁、云虹太、石晶莹、冯 宁、冯晓轩、兰玉琴、乔娇娇、刘 佳、刘恒斌、刘海龙、孙凤佳、李大鹏、肖建军、张玉楠、张 宇、张 森、张媛媛、陈 晴、依 文、周汉芳、赵子瑀、姜成芳、姜丽丽、袁美玲、夏学平、徐红阳、郭静媛、郭翠芹、唐秀梅、梁文占、尉 石、韩美琴、窦小伟、廖艳霞
公示期自7月18日—7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任命人选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对匿名来电、来函等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469-4254183。
尖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1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