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尖山区人民法院紧扣最高院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部署和黑龙江省高院“力争在全国法院系统走在前列”目标,全力构建“有财产案件管理、深入推进执源治理、持续健全综合治理、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四维工作体系,坚定不移地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各项执行工作均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强化财产案件管理,锻造执行质效“硬实力”
坚持“有财产必执”原则,构建“全流程管控+精细化办理”执行模式,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建立“一案一账”动态管理台账,实施“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机制。首执案件秉持“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穷尽财产调查手段,活用强制措施与失信惩戒;严把执行和解质量关,建立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评估机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规范无财产案件查人找物、终本约谈、失信限高等程序,确保终本案件规范透明,同步送达权利义务风险提醒书,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追加被执行人。
2025年上半年,受理执行案件1315件,结案1057件,执行到位金额4178万元,6项核心指标全部优于合理区间,终本案件同比下降24.7%,用真金白银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深化执源治理,构建矛盾化解“新格局”
立足“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推动执行工作向预防端延伸,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全面推进民商事案件保全工作,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诉中保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加速纠纷前端化解;深化判后督促履行机制,发挥“谁审理、谁答疑、谁督执”作用,通过执前和解、履约担保等措施提升自动履行率;创新执行立案前保全扣划措施,节约执行程序成本;推进“终本出清”专项行动,促进终本与破产程序衔接,为执行失能案件拓路。
上半年,办理保全案件352件,同比增加12%,保全到位财产价值2600万元,裁判生效后自动履行金额达800余万元,实现群众受益、法官减负、指标向好的多重成效。
健全综合治理,打好执行攻坚“组合拳”
聚焦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以交叉执行为核心抓手,破解“执行难”痛点。构建“繁简分流”“1+N”团队模式,建立交叉繁案会商机制,院庭长带头攻坚,通过外部交叉、内部交叉、协同执行、集约执行,化解难案、积案47件;强化多部门联动,联合公安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协同税务、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升司法拍卖效率;联动棚改、社保等部门化解跨领域纠纷;开通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涉民生案件优先办理,结合常态化“雷霆”专项行动强化执行力度,筑牢民生权益保障防线;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涉企案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通过长期和解、“活封活扣”助力煤炭、粮储等企业复工复产。
上半年,执结5万元以下民生案件108件,到位金额367万元;执结涉企案件208件,到位金额2400余万元,既彰显执行力度,又传递司法温度。
规范执行行为,筑牢司法为民“生命线”
以“如我在诉”理念为指引,狠抓规范化建设,制定《解决“执行难”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方案》,涵盖立案、送达、查控、处置等4个环节19项标准,以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终本案件管理,通过“自查﹢评查﹢阅核”确保管理精细化;做实“有信必复”,依托“一把手”督办、院庭长接访、府院村居联动化解等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强化执行宣传,央媒刊发2篇报道,省级媒体报道4次,“一网双微”发布典型案例24件,阅读量超3.4万人次;推进学习型队伍建设,通过支部会议、业务培训等提升干警素养。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下一步,尖山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道路上,深挖执行潜力,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