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审判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推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切入点。7月21日,尖山区人民法院结合道交事故专业法庭审判工作实践,针对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双鸭山市金融行业协会发出市内首份保险行业性司法建议。
找准症结,发现痛点。直击道交事故纠纷化解痛点,部分保险企业委托代理人非诉纠纷化解工作参与度较低,调解工作由于代理权限的限制等问题无法充分开展,导致多元解纷进程阻滞;当事人在理清事故处理流程、理解保险合同条款等方面,对于信息获取的重视性不足,容易因理解差异产生激烈对抗,进而造成矛盾纠纷升级;专业人才支撑仍需补强,服务力量的投入与纠纷量级不匹配,业务人员的解纷技巧及法律素养仍需提高。以上一些问题导致较多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加大了当事人的维权难度以及保险企业的应诉成本。对症下药,聚焦难点。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难点开具综合治理“良方”,进一步落实已建立的“专业法庭+交管部门+保险企业”常态化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实现责任认定、损失核定、纠纷调解“一站式”处置;建议保险企业充分发挥业务人员专业优势,优化告知服务,在投保及报险阶段实现全流程介绍与引导,特别是针对保险合同中关于停运损失、替代性交通工具租赁费用等间接损失的责任免除条款进行详尽说明,确保投保人实质理解,避免对立情绪的产生;强化人才支撑,通过对法律、相关司法解释及调解技巧的专项培训学习,培育懂法律、熟业务、善调解的复合型人才队伍。通过以上措施,构建高效协同的综合治理体系。形成合力,筑牢支点。“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交通事故纠纷的源头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司法建议是法院依法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途径,更是“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方式。当专业法庭的特色司法服务、交管部门的执法公信力、保险企业的市场力量通过联动机制形成解纷合力,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才能建立牢固的支撑点。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司法建议有“谏”有“纳”,才能汇集多元解纷力量,实现矛盾纠纷的综合治理。法院干警在送达司法建议时与协会负责人及保险企业法务专员,就道交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多发、高发问题进行了经验交流。近日,尖山区人民法院收到双鸭山市金融行业协会答复函,表示将引导各成员企业加大非诉纠纷化解工作力度,持续优化理赔服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融入综合治理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