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的公告》安排,现将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体能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范围
报考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辅警(男)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
2025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13:30在双鸭山市原田家炳中学操场(市委院内)入口处集合,14:00开始测试并停止入场,迟到考生不许进入考场。
三、考试地点
双鸭山市原田家炳中学操场(市委院内)。
四、考生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考生需提供2025年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辅警准考证(附件2)、报名表(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它佐证材料(纸质材料按顺序进行装订,带到考试现场)。
五、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包括:10米*4折返跑(30岁及以下≤12″5、31岁及以上≤12″8);1000米跑(30岁及以下≤4′15″、31岁及以上≤4′25″);俯卧撑(30岁及以下26次/分钟、31岁及以上24次/分钟),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者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失去笔试资格。
六、体能测试的具体要求
1.考生不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情况下,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
3.考生携带的智能手表、手机等智能移动设备须按照监考人员要求放置指定位置,发现违规携带并使用的按违纪处理。
4.考生在测试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冒名顶替、无理取闹、扰乱考务秩序、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考生须承诺具备正常参加体能测试的健康条件,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疾病隐患。
6.业务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离开现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
7.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等物品。
8.考生在测试中如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应及时和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退出体能测试。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中途受伤或发生突发疾病,造成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6136086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