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调处力度 和谐双方关系
作者:李桂杰 发布时间:2013-12-13 15:36:03
尖山区人民法院在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中,严格落实上级法院要求,不断加大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力度,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断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和谐相处。
近日,尖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了某建设集团起诉某行政机关,第三人于某某劳动和社会保障一案。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反复审查卷宗材料,详细询问各方当事人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庭长汇报。庭长积极组织行政庭全体干警研究制定协调方案,并分别约谈案件当事人,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努力确保案件协调成功。经过干警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对原、被告及第三人说法明理,使当事人最终和解结案,用人单位一次性对伤者予以赔偿,三方当事人均满意,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尖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将继续坚持行政诉讼协调优先的原则,充分运用“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后疏导”的工作模式,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努力促进双方关系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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