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调解化纠纷
公正司法护权益
1月30日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
《新闻法治在线》栏目深度追踪
尖山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
《手机提前激活 旧的还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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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原告王女士在商场购置一款手机,使用三个月后该手机突发故障。王女士将手机送至官方售后维修时,意外得知手机并非新机,这一结果让其深感权益受损。随后,王女士与专卖店进行沟通协商,店员辩称撕毁手机内部标签系为完成业绩指标,涉案手机确属全新正品,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因双方协商无果,王女士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假一赔三”的行业承诺,将该专卖店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办理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脉络,深入分析争议焦点。考虑到案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且双方情绪较为对立,法官首先采用“背对背”沟通方式,与双方耐心沟通交流。在与原告沟通时,法官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维权需遵循的法律程序和举证责任,有效安抚了其激动情绪;在与专卖店沟通时,法官向其释明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诚信经营义务及侵害消费者权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纠纷、积极协商。
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专卖店将涉案手机交付原告,另行支付补偿费用。原告随后向法院申请撤诉,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