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壮阔征程中,基层社会治理是夯实根基的关键一环。调解工作作为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那些在法院默默工作的调解员,以“银发”为勋章,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镌刻在岁月里,用法律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搭建起矛盾化解的桥梁,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银发映初心,调解暖民心”不仅是司法为民的坚定承诺,更是新时代法治工作者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我院开通“双心调解室”专栏,聚焦他们的调解故事,展现司法智慧如何在基层落地生根,法治温度怎样浸润百姓心田,广泛凝聚多元解纷力量,不断提升解纷质效,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调解员:秦海山
擅长调解领域:民间借贷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个人简介:他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让当事人满意而归。
近日,调解员秦海山成功化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既保障物业公司合法收费诉求,又回应业主对服务质量的合理意见,以柔性调解化解小区民生矛盾。此类纠纷直接影响群众居住获得感与小区正常管理秩序。
基本案情
杨某系某小区业主,因对小区物业公司保洁、设施维修等服务质量存有异议,长期拖欠物业费数千元。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按每平方米0.5元标准缴纳。物业公司经多次催缴未果,遂将杨某诉至尖山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杨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尖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先行调解”机制优势,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调解员秦海山。调解初期,调解员秦海山逐项核对某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缴费记录、催缴通知等关键证据,精准核实欠费金额、收费标准及服务期限,厘清事实。沟通中,物业公司表示,已按合同提供保洁、安保、公共设施维护等服务,业主长期欠费严重影响小区正常运营,希望足额收回欠费;业主杨某则坦言因小区安保巡查缺位、公共区域保洁滞后、设施维修响应迟缓等服务短板,故未按时缴纳物业费。
针对争议焦点,调解员采用私下劝解与公开协商相结合的调解策略,分层施策开展工作。一方面,向杨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业主不得以服务质量瑕疵为由拒交全部物业费,维权需通过正当途径;另一方面,向物业公司明确指出其在服务中存在的楼道杂物堆积、垃圾清运不及时,安保巡查流于形式,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等服务短板,引导其正视业主杨某提出的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不匹配的核心诉求,建议物业公司拿出整改诚意,通过优化服务回应业主关切。同时,调解员结合同类生效案例,向双方分析诉讼成本,阐释先行调解高效便捷、协议经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优势。
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杨某承诺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承诺在一个月内完成上述服务短板的整改,并定期公示物业服务台账接受业主监督,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申请司法确认,为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物业公司代表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称既收回经营费用,又缓和了与业主的关系;杨某也表示调解公平合理,将按时履行缴费义务。
案例评析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尖山区人民法院深化多元解纷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通过细致核证、精准释法、灵活施策,妥善平衡了物业公司收费权益与业主的合理诉求。此次调解不仅高效保障物业公司合法债权、支撑小区正常运维,也督促物业公司正视服务短板、提升服务质量,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彰显了先行调解机制的独特优势,为化解同类物业纠纷、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减轻当事人诉累提供了有力支撑,助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小区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