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建引领强根基,聚力执行勇攻坚。尖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耕党建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路径,以“抓党建、带队建、促执行”为核心抓手,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执行攻坚的行动优势,为破解“执行难”、打赢执行攻坚战筑牢坚强组织保障,注入不竭动力。
春寒料峭挡不住攻坚脚步,战鼓催征凝聚起奋进力量。3月21日,尖山区人民法院2026春季雷霆行动正式启动。第二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警带头冲锋在前,全体执行干警以“开局即冲刺、起步即决战”的奋斗姿态,锚定“涉民生”“涉小标的”“终本清仓”等重点案件攻坚方向,在党旗下集结、在执行一线淬炼初心。全体执行干警以雷霆之势直击执行难题,用硬核举措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将党建引领的政治效能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成效,以实干担当诠释新时代法院干警的使命与初心。
谋定后动,精准部署下好“先手棋”
兵马未动,方案先行。行动启动前,尖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靶向发力,全面梳理2026年未结案件,重点排查涉民间借贷、小微企业经营纠纷等群众急难愁盼案件,以及长期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的“骨头案”“钉子案”。一案一策制定执行预案,明确查找方向、强制措施适用及应急处置措施,为行动高效开展筑牢基础。
第二党支部书记李欣宇在动员讲话中强调,执行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司法为民初心,严守执法规范、秉持文明执法,既要彰显法律刚性威慑,又要兼顾群众感受,确保行动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雷霆出击,分赴一线攻坚“硬骨头”
晨曦微露,警灯闪烁。随着出发命令下达,24名干警组建3支执行小组分乘6辆警车,精准奔赴各执行现场。干警们严格遵循执行流程,敲门入户开展实地查找,对拒不配合、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果断采取拘传等强制措施。
案例一
被执行人刘某持刀伤人致死潜逃,法院判令其赔偿被害人母亲潘某相关损失及丧葬费,但因被刘某收押于佳木斯监狱,无任何收入来源,赔偿款一直未能到位。潘某年迈瘫痪、生活困难,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执行法官通过走访刘某亲属、社区居委会及原户籍地村委会,耐心释法明理,阐明“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行不悖”的法律规定,同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失信惩戒与刑事责任,经过多轮沟通,最终促使刘某亲属代为履行了赔偿义务,这笔迟到多年的丧葬费终于足额到位。
案例二
石某拖欠物业费4万余元,物业公司多次催缴仍拒绝支付,案件胜诉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石某行踪不明,经执行干警多次蹲守、排查,于执行行动当日凌晨在某小区寻到石某下落,执行干警对石某释法说理,但其仍消极对抗、拒不履行义务。为彰显司法权威,执行干警向石某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法律威慑与教育引导下,石某认识到错误主动配合履行,当场全额缴纳所欠物业费案件圆满执结。
案例三
在申请执行人付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中,被执行人刘某需赔偿4万元。经查,刘某现年72岁,腿部残疾,丈夫与儿子均已离世,仅靠代步车与丈夫伤亡津贴度日,生活十分困难。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上门沟通劝解,积极搭建和解桥梁。经耐心协调,申请执行人付某主动放弃部分赔偿款。刘某深受触动,积极筹措资金,将其他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并主动缴纳执行费,案件顺利执结。该案既捍卫了司法权威,又彰显了司法温情,是法院雷霆执行与柔性司法相结合的生动实践。
案例四
柳某、徐某、吴某与黑龙江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此前法院已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对该公司账户采取保全措施。为兼顾胜诉权益兑现与企业正常经营,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通涉企执行绿色通道。执行干警快速核查账户资金,以最快速度完成案款扣划,足额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债权。款项到位后,第一时间办理解冻手续,解除对公司账户的限制,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此次高效执行,既维护法律权威,又彰显司法温度,以务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稳健发展。
战果丰硕,以行践诺守护“公平正义”
截至当日行动结束,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成效显著:共入户摸排查找被执行人72人次,拘传26人,拘留2人,达成和解履行义务4件,执行完毕5件,执行到位金额1036万元,有力地兑现了胜诉群众的“纸上权益”。
常态推进,久久为功筑牢“诚信基石”
“既要敢于亮剑,也要传递司法温度”这是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与执行干警的共识。“党建+执行”模式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动能。
下一步,尖山区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将牢牢把握司法办案第一要务,把“走在前列”贯穿执行工作始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坚决攻克“执行难”,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行动,全力破解“执行难”,切实守护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