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尖山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做实为民司法、实质解纷工作,始终严格贯彻落实“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打造“党旗飘扬在一线,提质增效创一流”品牌,遵循“服从指挥、听取号召、不讲条件、只讲奉献、强调第一身份、狠抓九分落实”准则,始终强调党员第一身份,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采取“附类案生效裁判”“庭审观摩”“党员质效分析会”等一系列强劲有力的措施,避免“一案结、多案生”的现象,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现特开设“党耀天平·法润民心”专栏。
民生小案释法理 温情调解护家园
基本案情
某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因业主长期拖欠物业服务费,多次上门沟通、书面催告均无果,业主以物业服务不到位、公共区域维护不及时等为由拒不缴费,双方僵持不下,矛盾持续升级。物业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欠费业主诉至尖山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业主支付拖欠费用及相应违约金。
争议焦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偲语迅速厘清争议核心:1.业主主张小区存在卫生清洁不及时、设施维修滞后等问题,认为物业公司未全面履行服务义务,有权拒交物业费;2.物业公司认为已按合同提供基础服务,业主欠费行为影响小区正常运维,坚持要求足额支付拖欠费用。
化解过程
为高效化解物业纠纷、守护邻里和谐,承办法官李偲语坚持柔性司法、多元解纷,针对双方对立情绪,耐心开展劝导,既向业主讲明按时交纳物业费的法律义务与积极意义,也督促物业公司正视服务短板、提升服务质量,逐步缓和双方紧张关系。待双方心态趋于平和后,承办法官李偲语继续进行居中释法明理、积极引导退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及时履行。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具体纠纷,更推动物业公司建立服务问题反馈与整改闭环机制,实现以透明促信任、以规范促提升,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示范效果。
典型意义
物业纠纷关乎千家万户,小事连着民生大局。本案以调解方式实质化解矛盾,既依法保障物业服务企业正常经营权益,也督促业主履行缴费义务,更推动物业公司优化服务、提升质效。避免就案办案、一判了之,以法理明事理、以温情化矛盾,有效阻止双方对立升级,为同类物业纠纷化解提供鲜活参考,以司法温度守护社区和谐,彰显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担当。
法院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