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严惩职务侵占!尖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为企业筑牢法治“防火墙”
发布时间:2026-04-27 14:14:17
近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以司法利剑严惩企业内部贪腐,全力护航辖区营商环境优化。
2021年至2025年,被告人张某在担任某超市公司前台课长期间,利用负责购物卡结算款项流转的职务便利,截留合作公司结算款用于个人消费,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反复操作,最终形成巨额资金漏洞。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同时主动返还部分赃款、上缴房产用于退赔,并自愿认罪认罚。
尖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剩余违法所得,并将查封房产依法处置后折抵赃款返还企业,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该案是尖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实践。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对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的职务犯罪保持“零容忍”,既严厉打击犯罪,形成有力震慑,又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辖区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
下一步,尖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涉企违法犯罪,以精准司法服务护航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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