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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法文苑|读史思廉忆碧华 认真践行“两学一做”

发布时间:2017-05-03 13:32:01



 众所周知,廉政文化在中华文明史上源远流长,古人很早就提出了所谓“六廉”的概念,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意思是说一个官员必须具备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等基本品格。千百年来,百姓对清明政治和清官廉吏的呼唤,几乎贯穿中华文明史。当前,正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我想通过读史思廉,重温中华廉政文化,追忆学习、传承发扬被习近平总书记称之为“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公正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身上崇高的党性修养,也是将“两学一做”真正落到实处的一项内容。下面就从清浊之辨、道德之择和追求之美等三个方面谈谈如何加强党性修养、如何做合格党员。

第一、清浊之辨。廉政文化史上,清浊之辨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那么,区分清与浊的标准是什么?孟子说“君为轻,民为重,社稷次之”,我觉得这应该是区分清还是浊的标准。君,古时候应该理解为国君,但是拿到今天来理解,应该解释为为官之人;民,古代指下层的百姓,今天应该解释为人民大众。如果这样理解我们就可以看到,古人已经清楚地指出了为官之道就是要看轻自己,而把人民大众看得很重,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为官清廉。由此,我想起了臧克家的诗句“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有的人,情愿做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有的人,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给人民作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其实这就是诗人总结的清与浊的结果。诗人也告诉了我们,对清与浊的评价,不是决定于我们自己或者某一个人,而是决定于人民大众。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文天祥、于谦这脍炙人口的诗句道出了对为官者的要求,也是他们本人真实的写照。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名垂史册。其实,我们的身边就存在着这样一位真正明辨清浊的践行者,他就是因公殉职去世后被追授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的邹碧华同志。他在世时,甘当司法改革的燃灯者,把让世界变得更美好当成自己奋斗的目标。他去世后,有几千人自发地为他送行,更多的人通过各种方式悼念他,缅怀他。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操刀者,曾经有人善意地提醒他,改革涉及很多人的利益调整,要慎重点。但他直言,“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呢。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要学会担当。在党的航船上,我们要做水手,而不是乘客。作为一个共产党人,除了党的利益,没有个人利益”。“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美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人民中,融入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就是以这样一种无我的精神,邹碧华同志一直追寻着他的法治梦想,也最好地诠释了新时代为官者的清浊之辨。

纵观中国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正是因为对清浊之辨的正确认识,历史上才出现了包公、海瑞等一批为人民所讴歌的清正廉洁的人物。人民的爱与憎是分明的;他们所给予的评价是公正的,合理的。无论你是一个七品芝麻官,还是权倾朝野的将相,甚至是统领天下的帝王,他们也会给你一个公正合理的评价。相比于历史上的名臣良相,邹碧华可能还只能算是一个普通人,但他在自己坚守的司法岗位上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敬仰,验证了公道自在人心这句至理名言。

第二,道德之择。廉政之德在于慎独。1900年前,有一个知恩图报的人王密,在其恩师杨震途经自己管辖地时,特地去拜访,为报举荐之恩,王密奉上自己的积蓄十斤黄金,杨震不收。王密再三恳求,杨震仍拒,王密跪下说:晚上没人知道。杨震勃然大怒:天知,神知,你知,我知。怎么能说没人知道?道德典范就是这么“无情”,但理讲得让人不得不服。后人感其清正廉洁,把其工作地的一座山改名“四知台”,称其宅为“四知堂”,用以警戒人们“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廉政之德在于慎微。羊续曾任南阳太守,他的属下,一位府丞给他送来一条当地有名的特产――白河鲤鱼。羊续拒收,推让再三,府丞执意要太守收下,羊续无奈。当这位府丞走后,羊续将这条大鲤鱼挂在屋外的柱子上,风吹日晒,成为鱼干。后来,这位府丞又送来一条更大的白河鲤鱼。羊续把他带到屋外的柱子前,指著柱上悬挂的鱼干说:“你上次送的鱼还挂著,已成了鱼干,请你一起都拿回去吧。”这位府丞甚感羞愧,悄悄地把鱼取走了。后人赞其廉洁自守,敬称其为“悬鱼太守”。连写过“要留清白在人间”诗句的于谦也曾赋诗赞曰:“剩喜门前无贺客,绝胜厨内有悬鱼。”

历史上,清正廉洁的官吏不少,有治世才干的官吏也很多,但能将此二者集于一身,可谓凤毛麟角。清代的于成龙就是其中难得的一位。他廉到家徒四壁,死后遗物只有一只破箱,里面有官服一套,官靴一双,瓦缸中仅有粗米数斛,盐豉几罐。故深得百姓爱戴,“民罢市聚哭,家绘像祀之”,当朝皇帝康熙亦御书“高行清粹”,谥“清端”,并曾写诗褒奖他的清廉,称赞他“清官第一”。今天,我们的身边也有这样一位好法官。当邹碧华把他当上法官的消息,告诉了他远在江西老家的母亲时,只有小学文化的母亲再三叮嘱他,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母亲的这句话,成了他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也成了他踏上道德巅峰的最美诠释。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最起码的要求,就是守住廉洁这条底线。因为廉洁是人民法官的基本操守,是人民法官践行公正为民价值观的保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邹碧华就是这样,以自己的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的公仆情怀。

第三,追求之美。人是要有追求的,但必须是正能量的、利人利己的,如果打着追求的幌子,利用手中的权利,满足一己私利、贪图奢靡的享受,就不仅仅是“追求”那么简单了。这里不由想起了原安徽亳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杨德龙的腐败案例,杨德龙就任院长之初,也是一个有追求的好官,不仅工作努力认真,而且十分注重建章立制等方面的改革工作,短短几年内就把其任职的法院带入了全国法院的先进行列,还曾于2005年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但随着职位的提高和稳定,他追求的重心开始转变到了权、财、色上,最终沦落为一名罪犯。

人生的追求往往是由一个人的世界观所决定的。世界观是人们思想的总开关,如果一个人的世界观出了问题,那么他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也都会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到一个人对自己行为方式的选择。杨德龙就是因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导致人生的追求发生扭曲,他认为人活着就是要追求享受。然而,作为司法工作者,就是要把追求公平正义当作我们毕生的追求。这一点,邹碧华做到了。邹碧华去世后,他家中书房照片被展现在网上,相信震撼了很多人。房间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法学的、文学的、哲学的、管理学的、心理学的、甚至还有建筑学的。作为一名专家型法官,他不仅取得了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还先后撰写了十余本法学专著。他常说,作为法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更好的司法为民。这样的追求才应该是我们最美的追求。

总之,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合格的法官,就要讲道德、有品行,具体来说就是:一要“明大德”,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以邹碧华等先进模范为榜样,做到“心中有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守公德”,练好为民司法本领,忠于法律,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做到“心中有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严私德”,培养良好的自律意识,经得起利益诱惑的考验,做到“心中有戒”,廉洁自律,生活健康,格调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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