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栏语
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尖山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做实为民司法、实质解纷工作,始终严格贯彻落实“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打造“党旗飘扬在一线,提质增效创一流”品牌,遵循“服从指挥、听取号召、不讲条件、只讲奉献、强调第一身份、狠抓九分落实”准则,始终强调党员第一身份,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采取“附类案生效裁判”“庭审观摩”“党员质效分析会”等一系列强劲有力的措施,避免“一案结、多案生”的现象,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现特开设“党耀天平·法润民心”专栏。
温情调解化纠纷 和平了结暖人心
基本案情
李某(女)与王某(男)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年仅5岁。起初夫妻二人感情尚可,后因生活理念差异、家庭琐事频繁发生争执,长期冷战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女儿抚养权、探视权及共同房产分割三大问题争执不休。
争议焦点
李某坚持要求女儿随自己生活,认为王某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无法尽到抚养责任;王某则坚决不肯退让,主张自己经济条件更优,孩子应由自己抚养,双方为此僵持不下,一度打算对簿公堂,想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化解过程
得知双方情况后,办案法官王广智考虑到双方矛盾核心集中在孩子抚养与财产分割,且情绪均较为激动,先采取“背靠背”单独沟通的方式,分别倾听双方的诉求、委屈与顾虑,耐心安抚二人情绪,让双方放下对立心态,敞开心扉诉说内心想法。
待双方情绪平稳后,法官又组织“面对面”协商,全程秉持法理与温情并重的原则,居中协调、释法明理。针对抚养权问题,调解员结合孩子长期随母亲生活、李某有稳定工作与照料时间的实际情况,劝说王某从孩子成长需求出发,尊重孩子的情感依赖;同时也劝说李某,保障父亲的探视权,让孩子不缺失父爱。经过多轮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女儿由李某直接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且可在周末、节假日正常探视孩子,李某全力配合。
针对房产分割问题,法官梳理房屋出资、还贷等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公平合理的分割方案,兼顾双方经济利益,劝说双方互谅互让,不再斤斤计较。最终,双方均认可调解方案,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李某与王某彻底放下怨恨与争执,自愿签订离婚调解协议,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今后以孩子利益为先,保持友好沟通,共同陪伴孩子健康成长,不再因过往矛盾互相指责。
典型意义
一场剑拔弩张的婚姻纠纷,最终在温情、理性的氛围中圆满化解,没有激烈的诉讼对抗,没有两败俱伤的结局,既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守护了年幼孩子的身心健康,让两个家庭重归平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