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尖山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做实为民司法、实质解纷工作,始终严格贯彻落实“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打造“党旗飘扬在一线,提质增效创一流”品牌,遵循“服从指挥、听取号召、不讲条件、只讲奉献、强调第一身份、狠抓九分落实”准则,始终强调党员第一身份,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采取“附类案生效裁判”“庭审观摩”“党员质效分析会”等一系列强劲有力的措施,避免“一案结、多案生”的现象,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现特开设“党耀天平·法润民心”专栏。
一小时反悔毁约定 暖心调解护交易诚信
基本案情
该案源于尖山区某小区的一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原告作为购房人,经小区楼下超市业主介绍,得知被告的一套房屋有意出售。双方初步沟通时,被告明确表示房屋售价40万元,随后购房人实地看房,与被告敲定价格,最终就房屋成交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当日,购房人便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被告支付2万元购房定金,双方定金合同正式成立。
本以为房屋买卖事宜就此稳步推进,可短短一个多小时后,被告却突然反悔,明确表示不愿出售房屋,并提出仅退还2万元定金。购房人对此表示坚决反对,认为被告无故违约,理应承担相应责任。随后被告又提出加价退还至3万元,依旧未能得到购房人认可,双方争执不下、矛盾激化,被告更是直言“有本事就去法院起诉”,无奈之下,购房人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争议焦点
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被告临时毁约的背后,是另有他人给出更高的购房价格,被告认为该房屋市场实际价值约50余万元,被告认为按此前约定价格出售,自身将少获利近10万元,故而违背此前约定,拒绝继续履行房屋买卖约定。庭审现场,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即便法官组织当庭调解,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化解过程
庭审中,张伟法官始终保持耐心,精准梳理案件争议焦点,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当庭向双方详细讲解定金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定金罚则相关规定。明确告知被告,其无故反悔、拒绝售房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向原告讲明诉讼成本与纠纷化解的最优路径,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权衡利弊。
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未就此搁置案件,而是始终牵挂着这起民生纠纷,为彻底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他主动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逐一沟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边耐心劝说被告树立诚信交易理念,认清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权衡违约失信与及时履约的利弊;一边安抚原告情绪,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引导其作出适度让步,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他的反复沟通、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对立情绪,愿意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当晚,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被告不再坚持双倍返还4万元定金的法定标准,自愿向原告支付3.7万元款项,双方就本次房屋买卖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协议达成当日,被告当场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原告,这起引发双方激烈争执的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房屋买卖本是寻常民生事,诚信履约更是交易之根本。尖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买卖定金引发的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的原则,当庭释法明理、庭后耐心沟通,最终促使双方摒弃分歧、达成和解,当场履行完毕赔偿款项,用务实高效的司法服务化解群众烦心事,守护民事交易诚信底线。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房屋买卖交易中,双方均应恪守诚信、依约履约,切勿因临时抬价、受他人高价诱惑而随意反悔违约。广大群众在房产交易时,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交房时间及定金违约责任等条款,妥善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看房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提高交易风险防范意识。如若发生房屋买卖、定金返还等纠纷,应保持理性克制,通过司法诉讼等合法途径依法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言行激化矛盾,共同维护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房产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