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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里“微法庭” 守护浓浓祖孙情

发布时间:2026-07-02 09:08:23


“法护老小,情暖人心。”春日的双鸭山,风里还带着微凉,养老院的走廊安静而整洁。阳光透过窗户,轻轻落在一张铺着白床单的床边,当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养老院温情落幕,当事人签下调解协议时,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李偲语用一场上门庭审、温情调解,妥善化解一起未成年人继承纠纷,既护佑未成年人合法继承权,又保障患病老年人诉讼权益,实现案结、事了、家和。


“法官同志,我们实在没办法……孩子要维权,奶奶又走不了路,这可怎么办啊?”小明的母亲一见到李偲语,眼圈就红了。这起案件的当事人情况特殊,牵动着承办法官的心,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因亲人意外离世,就车辆遗产继承事宜将奶奶诉至法院,请求依法保护自身合法继承权,小明由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然而,小明的奶奶患有精神疾病,长期在养老院接受专业照料,生活无法自理,意识表达受限;爷爷身患帕金森病多年,肢体僵硬、行动极为不便,根本无法正常到庭参加诉讼。一方是需要法律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一方是行动不便、亟需关怀照料的患病老人,祖孙二人因遗产问题对簿公堂,不仅让这个本就遭遇变故的家庭雪上加霜,也让案件审理充满了情理与法理的双重考验。

“群众不方便到庭,我们就把法庭送到群众身边。绝不能让老人来回奔波受累,更不能让冰冷的诉讼伤了珍贵的亲情。”在全面梳理案情、细致了解当事人家庭状况与实际困难后,承办法官李偲语当即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进养老院,以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的方式,为这家人提供最便捷的司法服务。

开庭当天,没有肃穆高墙,没有宽敞法庭。工作人员在养老院房间里轻轻悬挂起国徽,摆上简易审判桌,放好案卷、证据材料与笔纸。不大的空间,瞬间有了法庭的庄严,又满是贴近人心的温暖。

“奶奶,您别紧张,我们慢慢说,听得见就点点头。” 李偲语俯下身子,凑近老人耳边,声音放得轻而缓。她怕语速太快吓着老人,怕法言法语让家属听不懂,每一句权利告知、每一项程序解释,都换成最简单、最贴心的话。

庭审正式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一个不少,程序一丝不乱。李偲语手持证据,逐一向双方监护人展示、核对:“这是亲属关系证明,这是车辆登记材料,双方都看清楚,有意见慢慢说。”她一边仔细审查案情,一边时刻留意着老人的状态,见爷爷抬手困难,便主动上前帮忙递材料;见奶奶情绪不稳,就暂停片刻轻声安抚。

休庭间隙,她没有停下脚步,而是坐到家属身边,耐心开展调解,话语朴实又戳心:“遗产有价,亲情无价。法律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拆散亲人的。孩子要好好长大,老人要安心养老,家和,比什么都重要。”没有呵斥,没有争执,没有对立。法官耐心倾听、细致释法,家属慢慢倾诉、渐渐释怀。法理讲透了,心结解开了,原本紧绷的气氛,一点点柔和下来。

经过严谨审理与温情疏导,这起涉未成年人、患病老人的继承纠纷终于妥善化解。法院既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又充分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程序不减标准、正义不降温度。

临走时,家属紧紧握住李偲语的手,反复说着“谢谢”。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感慨道:“没想到法院能把庭开到这儿,真是把公平正义送到了家门口。”


法庭虽小,可为民之心很大;场所简易,可司法温情不简。李偲语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在病床前的“微法庭” 里,用一次上门庭审、一场温情调解,守护了祖孙亲情,护住了家庭和睦,守住了群众心中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老百姓的难事,就是我们的大事。”这是李偲语常说的话,也是她日复一日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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