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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民商事法官专业会议作用,探索解决审判实践难题

发布时间:2017-05-08 15:33:28


  近日,尖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德彬同志主持召开了我院第三次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主要针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法律适用中发现的问题,及典型民事案件的司法鉴定标准适用进行了积极的讨论与研判,专业法官们各抒己见,讨论了新标准下司法鉴定的适用标准,初步形成了司法鉴定标准应以案件受理时、鉴定申请时或鉴定机构受理时适用的鉴定标准为准的意见。以上意见,将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

  近年来,尖山区人民法院对于司法改革中的新问题、新难点,不仅及时发现,更尝试汇集全院每一位法官的司法智慧,并充分利用专业法官会议总结研判,攻坚克难,摸索解决之道,积极响应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号召;对于发现的问题,不被动接受灌输的标准,而是调动全体干警的主观能动性,与上级法院形成良好的互动交流,从而在之后学习中更好的领会法制思想,使全院法官在审判流程中对法律标准的适用更加得心应手。

(民事审判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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