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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亮剑】谁动了“老赖”的房

发布时间:2017-08-16 08:23:08



(图为执行法官董志新在公证人员和辖区派出所干警的见证下宣读执行文书)


(技术人员打开强迁房屋门锁)


(执行局长刘焕玉指挥强迁工作)


(图为我院干警在公证员的见证下清点屋内物品)



(图为执行法官董志新在与公证员对清点物品进行汇总)





(图为执行法官董志新在执行现场)


  8.15—日本鬼子投降纪念日。72年后的今天,在这个曾被日寇占领的东北小城里,尖山区法院执行局又打响了一场打击“老赖”的执行战。

  早晨8时整,尖山区法院执行局的全体干警整齐划一地集结在法院门口,8时10分,随着执行局长的一声令下,三辆满载执行法官及法警的警车驶向执行现场,在别人刚开始上班的时候,执行干警们已经在被执行的房屋前拉起了警戒线。随着辖区派出所、社区、公证处的同志们陆续到来,摄像师、摄影师、开锁师傅也先后到位。

  9时整,在办案法官宣读完执行文书后,强迁工作正式开始,在公证员及摄像机前,开锁师傅打开了紧闭4年的房门,瞬间一股刺鼻的霉臭味迎面而来,随之而来的就是繁重的清点和封存工作……

  这是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合并执行,4年前,邓某某在尖山区法院申请执行安某某、史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向安某某、史某某下发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二人就和法院玩起了人间蒸发,所有的线索只是指定二人在北京市生活,但就是不知其具体下落—一起立案时仅3万余元的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后期,在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下,终于查明被执行人安某某有一户购买后没有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但房产的价值远超过执行案件的标的额,仅能查封不能拍卖。为了当事人债权的变现,执行法官通过本院立案系统的查询,找到了另一起多年前立案的马某某与二被执行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在经执行局法官会议研究后决定合并执行。

满屋的杂乱物品终于清点、装箱、封存完毕,当执行法官将新更换的钥匙交到邓某某和马某某二位申请执行人手中的时候,已经是下午13时了。全体执行干警席地而坐用面包简单的充饥后,带着满身的尘土和一脸的疲惫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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