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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亮剑 通报“金秋亮剑”集中执行活动成果通报

发布时间:2017-08-18 15:17:19









  2017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尖山区法院树立担当精神、直面挑战、攻坚克难,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各种困难问题,坚决打赢基本执行难这场硬仗。建立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我院执行局于2017年8月9日召开第三季度集中执行——“金秋亮剑”行动动员大会,并邀请区人大、政协,区委政法委的相关领导参加,我院副院长闫伟东同志做了动员讲话,并对此次“金秋亮剑”行动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春梅同志对我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对此次集中执行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季度集中执行“金秋亮剑”专项活动,为期一周,公布了2017年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失信个人20名,失信单位4名,我院通过不定期曝光,让失信者无处躲藏,一朝失信,处处受限。对“老赖”集中力量执行,传唤被执行人42人,共拘留5人,其中被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后主动履行完全部义务2人,1人达成执行和解。本次专项活动共结案32件,执行到位标的423万余元。到宝清、佳木斯、哈尔滨异地执行三次;在执行开放日中,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政法委、社区干部、青年志愿者等共20余人参观了执行指挥中心,听取了远程执行指挥系统如何运用及作用,执行单兵的使用,网络查控系统的功能,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是如何使“老赖”无处藏身及案件流程管理等,受邀嘉宾对我院信息化建设和科技提高工作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移送公安部门追究拒执罪案件4件,其中2件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使一批群体性涉民生案件取得有效进展,如被执行人哈尔滨恒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该公司于2007年开工建设住宅楼,开工不久即停工至今。近期发现又有开工迹象,使得11名当年已预交购房款的当事人,急切找到法院,我院立即到建设局、规划局、土地局、房地局了解情况,最终在市发改委查到立项审批手续,立即予以查封,并找到现在开发建设的开发商,于8月13日12点与11名购房的当事人召开见面会,案件已有实质性进展,下一步尽快推进落实;如被执行人双鸭山民森置业在我院共有9起正在执行案件,于8月7日向其送达审计通知书,迫于压力和威慑,主动履行义务,5起案件执行完毕,4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收到良好效果。

  集中执行活动成功化解一起长年信访案件。尹某某与某公司财产损害纠纷一案,因双方矛盾突出,争议较大,该案几经审理历时8年之久,从案件审理再到执行,尹某某一直到省、进京信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两次更名,我院裁定变更执行主体两次。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终于促成当事人双方的和解。第一笔执行款15万元交到了申请执行人尹某某手中。尹某某收到执行案款时难掩激动,表达对执行干警感激的同时承诺息诉息访。

8月14日下午14点由我院干警带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测绘中心工作人员对被执行人集贤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14户住宅予以测绘鉴评估。本案因涉案当事人较多,案件标的较大,由中级法院指定我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我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22户住宅进行查封,并张贴了查封公告。查封后,有3名案外人对被查封的8户住宅提出执行异议,其中2名案外人的执行异议(7户住宅)被驳回,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另外1名案外人的执行异议,正在立案审查中。

8月15日上午9时对一户房屋予以强迁,被执行人在下发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与法院玩起了人间蒸发,经多方努力,终于查明被执行人有一户购买后没有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在执行局法官会议研究后决定强制搬迁。在辖区派出所、社区同志协助配合下,对被执行房屋强制开启,在双鸭山市公证处见证下,对房屋里的物品进行清点、装箱、封存,历时4个小时,本次执行任务全部完成。

  尖山区法院执行局依托科技信息技术,借助信息化提高效率;推进执行体制改革,提升执行管理工作效能;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突出重点集中发力见实效;强化联动威慑机制,形成治理执行难合力;此次执行专项活动,有效解决了一些疑难案件,化解了矛盾,使案件执行周期缩短,让人民群众看到尖山区法院执行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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