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9-06 18:01:56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位于双鸭山市首府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科研、交通的中心。位于市境西北部,因城区西南3公里处有一座锥型山峰,俗称“尖山子”而得名。全境总面积约117.7平方公里,东与四方台区接壤,南与岭东区毗邻,西北与集贤县分界。下辖1个乡、13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32个社区,总人口32.5万人。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1980年建院,建院初期仅有16名干警,租借民房办公。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尖山区人民法院现有综合审判大楼于2015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审判大楼建设面积9520平方米,配备了一流的办公化设施,共设科技化、标准化审判法庭、调解室13间,五星级标准羁押室6间。尖山区法院的基础设施水平越居全省法院前列。
截止2021年5月,我院核定行政编制数78人,实有行政编制74人、事业编制3人,其他各类用工46人。为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我院开展了两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通过层层选拨,确定25名员额法官。同时完善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等“三类人员”的质效、绩效考评机制,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积极拓展法院队伍管理的内涵和外延。我院先后获得“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全省先进法院”、“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法警大队、政工科、民二庭被省、市法院授予 “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法官时岩被最高院评为“全国办案标兵”,被省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刘德彬、刘君等36人次被授予省、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7人次被荣记“个人三等功”等光荣称号。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新时代尖山法院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努力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为双鸭山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民生大街3号
邮政编码: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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